在現今社會中,檔案的管理和應用愈來愈普及和重要。但是,大眾往往把檔案學的概念與圖書館學及記錄管理混為一談。
檔案的性質與定義
第一, 談及檔案的性質和定義時,必須提及檔案特性(Attributes of Record)。這是指出檔案需要具備甚麼性質,當中可以分為內容(Content)、結構(Structure)和脈絡(Context)三方面。首先,檔案內容是指記錄的內容說甚麼、記錄甚麼。其次,檔案結構可以分為兩部分。第一部份是指與某一記錄有關的內部排列,例如,記錄內部的佈局、分頁、段落和圖表等。而第二部份是指某一記錄在整個檔案系統中,與其他記錄的物理關係或邏輯關係。例如,在文件夾或日記帳中找到某一文檔的位置,顯示了不同文件之間的關係、先後次序。最後,脈絡可以稱為元數據(Meta Data),是指記錄與交易、公事過程(Business Process)的關係。當中記錄涉及誰人(Who)、時間(When)、地方(Where)以及原因(Why),凡此種種線索,也有助於說明檔案的背景信息,來進一步理解檔案的內容。
第二,當記錄要成為可靠的證據時,檔案就必須要符合四大條件,包括真確性(authenticity)、可靠性(Reliability)、可用性(Usability)和完整性(Integrity)。首先,真確性是指檔案內容真確無誤,檔案由創建或發送它的人在指定時間創建或發送,反映整個檔案由生成到管理,也是準確無誤。 其次,可靠性是指檔案內容可以被視作為具有完整的活動或事實記錄,是準確並且可以依賴這些內容。最後,可用性分別是指檔案可以被檢索、閱讀,而完整性是指檔案內部是完整而不會改變。
第三,檔案是一個從記錄管理組成(Records Management Components)的過程,是由「記錄」(Records)到「檔案」(Archive)。檔案保管歷史(Custodial History)。這是檔案學中一個重要的概念,可以用來描述記錄過去檔案的保管權及其歷史,並提供檔案擁有權的詳細信息。 而處理檔案時必須遵循不間斷保存原則(Principle of Unbroken Custody),這原則中的「不間斷」(Unbroken)就是指由產生檔案到現在是一直控制,以確保檔案內容在保存的過程中,不受其他人所影響。 由這個角度來說,檔案就是經評估具有歷史(檔案)價值的記錄,被選擇永久保存在檔案機構中。要理解記錄是甚麼,就要明白公事過程(Business Process)如何產生檔案。如何產生歸檔(filing),歸檔令記錄有脈絡有公事產生,就有檔案。例如,某公事生成的過程中,記錄的過程有由收集申請、接受申請、審查申請、批核申請。在過程中,不論是申請表格,還是內部備忘錄(memorandum),都是檔案的一部分。處理記錄時,需要了解記錄的生命週期概念(life cycle concept)。記錄的生命週期概念記錄是包括創造(Create)、使用(Use)、(Retain)、(Appraise)和(Dispose)。在周期即將結束時,記錄面臨四個處置選項,包括毀滅、臨時保留在記錄中心、由於其歷史價值而永久保留在檔案中作為檔案,以及把其媒介改變。
第四,檔案可以分為有兩大類型,包括行政檔案(Administrative Records)和業務檔案(Program Records )。它們各自亦有主題檔案(Subject Records)和個案檔案(Case Records)。行政檔案的出現是為業務更好,促進公司、機構發展,業務檔案較容易永久保留。
甚麼不是檔案
在討論甚麼是檔案後,有幾個概念必先要梳理,來分辨甚麼不是檔案。首先,記錄(Record)是個人或組織創建或接收任何格式的文檔, 然後由個人或者組織進行保存和管理,以作為特定活動的證據。其次,文件(Document)不是記錄,如果不處理文件的話就不會是檔案。文件必須歸檔(Filing),才能成為記錄。歸檔是一個過程,就是相同的業務或交易會按照時間的順序排列,形成一個文件的過程。這個時候文件就是記錄。只有在提交文件後,他們才能擁有屬性的記錄,否則就不可以成為檔案。
另外,檔案(Archive)和記錄管理(Record Management)有少許分別。檔案管理員(Archivist)與記錄管理員(Record Manager)的工作相似,也是處理資料、記錄。但是從記錄的類型來說,檔案管理員的工作是處理歷史記錄,而記錄管理員所處理的是當前和半當前記錄處理現存(Current)和半現存(Semi- current)的記錄。兩者的分別在於所處理的記錄之時間。當前記錄(Current Record)是指當前操作所需的那些記錄;半當前記錄(Semi- current Record)是指那些不需要隨時應用,但出於法律、財政或運營目的,而所保留的記錄。
檔案管理員的工作
在討論檔案時,必須討論檔案管理員的工作如何促進或提高檔案的「證據質量」。檔案管理員在處理檔案時,其嚴謹而有系統的工序令檔案的證據性更加充實。他們的工作有以下幾種特點:
第一, 當檔案管理員編排好記錄後,必須繼續進行下一個步驟,就是進行檔案描述(Archival Description),主要是使用檔案說明通用國際標準ISAD(G)的檔案描述。檔案管理員需要按照檔案編排級別(Level of Archival Arrangement) 來把檔案分類。最高級別的是全宗(Fonds),是整個檔案的描述。系列(Series)、子系列(Sub-series)是檔案中各組成部分的說明,系列的形成必須是同一系列的文件擁有相同的業務、格式、創建機構,以及文件編號等等。文件(File)是檔案中較小零件的描述,以及獨立物品(Item)是檔案中每個獨立而不能再細分的記錄描述。
第二, 檔案管理員的其中一項主要任務是檔案編排(Archive Arrangement)。他們的首要任務是將這些記錄分類,排列成不同、獨立的「記錄系列」(Record Series)。在編排檔案的過程中,必須要根據「檔案原則」(Archival Principle),將記錄、文件安排到單獨的記錄系列中。主要有兩個檔案原則,包括是來源原則(Principle of Provenance)和原始排列原則(Principle of Original Order )。來源原則是指處理檔案時,重視來源出處,把來源相同的檔案歸為一組,檔案不得與其他記錄創建者的檔案混在一起。 原始排列原則是指檔案管理員在整理記錄、文件時,要尊重收到這些記錄、文件時的排列方式,應該按照它們原來順序來整理。
第三,在評估檔案時,檔案管理員需要了解涉及該記錄的組織或生產者的範圍。事實上,檔案管理員有不同的方法來評估檔案。第一種方法是按照記錄清單來劃分優先級別(Prioritizing by Records Inventory),就是針對清單和計劃記錄所涉及的組織或單位進行描述。第二種方法是按功能劃分優先級(Prioritizing by Functions),檔案管理員首先要評估有關該記錄的業務功能和組織活動,而不是立即盤點和評估記錄。可是,這個方法所引申出一個問題,就是這個方法有時會忽略了一些在組織之外具有次要價值的記錄。第三種方法是按業務系統設計劃分優先級(Prioritizing by Business Systems Design),是將記錄管理資源集中在設計業務系統之上,尤其是電子系統。這系統的問題是檔案管理員要儘快做出評估決定,令系統設計能夠配合。不過,在保留記錄如果以後修改系統,相當困難滿足,而且成本很高。記錄管理機構必須與信息技術辦公室緊密合作,開發包含記錄保存要求的信息系統。
檔案在歷史研究中獨特的證據價值
除了了解檔案的特性和檔案管理員如何處理檔案外,檔案與歷史的關係亦相當緊密,在歷史研究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價值,檔案反映並建構了我們的身份認同和歷史。「我們是甚麼源自於我們保留甚麼」(We are What we keep),正正反映了檔案與歷史的關係。 如果在歷史研究中沒有檔案的出現,就無法有真確證據來分析歷史。
檔案管理員處理檔案時,非常強調檔案的證據價值。他們的首要責任就是需要跟據檔案學中的評估理論(Appraisal Theory)來決定評估甚麼記錄、文件需要存檔,甚麼記錄、文件需要銷毀。 這項工作是最艱鉅也是要求最高的任務,記錄評估是確定記錄價值以進一步使用的過程,因為評估的過程牽涉到決定記錄的「最終性」(Finality),使檔案選擇(Archival Selection)變得非常重要,而這個過程就是書寫歷史的行為。檔案管理員進行檔案評估時,先要考慮記錄的價值,包括主要價值(Primary Value)和次要價值(Secondary Value)。主要價值是指最初創建記錄的記錄來源價值,包括財政價值(Fiscal Value)、法律價值(Legal Value)和行政價值(Admin Value)。次要價值是其他機構和私人用戶可能對記錄進行的剩餘使用,包括證據價值(Evidential Value)、資訊價值(Informational Value)。以上各種獨特的價值都在歷史研究中,是重要的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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